相關報導 │ 產品組合優惠 │ 促銷活動優惠

 
 
   
消基會:瞬間增髮劑~無『髮』度,無法度!?

 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發佈日期940811


有愈來愈多的現代人為禿頭所苦,儼然成為現代男女共有的憂慮,而頭髮稀疏也已

不再是老年人及男性的專利,少年禿的現象不僅日漸增加,年齡層也逐日下降;正

值愛美的年輕人,面對頭髮漸疏,多少會出現病急亂投醫的狀況,甚至在未經醫生

診斷前,便於網路上購買各種商品來試圖改善。

市面流傳治療禿頭的偏方相當多,吃的、抹的、塗的應有盡有,有的更已「企業化」

,在報章雜誌、網站上刊登廣告;消基會最近便發現網路上有一項新興商品,宣稱

可以快速解決掉髮困擾,於是,消基會工作人員以消費者身份進行採樣,分別購買

了兩種品牌,價錢各為1500元的商品,檢視商品包裝及其廣告,為消費者把關。


該等商品宣稱快速增髮,圖例上,更是示範禿髮男經由使用商品後,由禿頭情形轉

變成為擁有髮絲的帥氣男;然而,檢視商品的主要成分標示,內容除了粉碎的「天

然原木纖維」,還有色料(素),標示上還建議消費者要配合「髮麗香」類的髮型

固定噴劑使用;換言之,這是一盒加了黑色素的木屑,灑在頭上,再噴上髮麗香,

充其量只是抹上一層黑色的木粉屑,而後再用髮膠固定於頭皮上;令人不解的是,

怎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促使毛髮立即增加髮量,「變成」髮絲密佈的狀態呢?!

再依「商品標示法」檢視發現,1號商品「neo」,在外包裝上,僅標示NEO(hair building fiber),廠商的標示資料也不完整,於法不合;2號商品「髮絲樂」,包裝

上則是沒有任何的中文標示,內附一張仿單,仿單內容則有:使用方法、建議、商

品的優點、注意事項與公司資料,亦有違法之處。


另外,在1號商品「neo」的網站上,看到一行用詞為:「您一定要試試20秒植髮術」;在2號商品「髮絲樂」的網站上,看到的用詞則為:「瞬間增毛劑」,且購

買商品後,附上的DM裡,還有「毛髮立即增加髮量」、「瞬間增毛劑立即改善」

…等用詞。

消基會認為,這類相關的廣告用詞,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:虛偽不實或引

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(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,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,

對於商品之價格、數量、品質、內容、製造方法、製造日期、有效期限、使用方法

、用途、原產地、製造者、製造地、加工者、加工地等,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

表示或表徵。),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,不得販賣、

運送、輸出或輸入。消基會表示,該類商品雖然都標榜使用「天然植物纖維」,但

它必需與頭皮直接接觸,是否對人體有害,需要主管機關為消費者把關。

導致異常掉髮的原因很多,特別是女性患者,常常不只單一因素的影響,有些掉髮

在改變生活、飲食習慣,以及心理壓力後,會自行恢復頭髮生長,有些則需要皮膚

科專科醫師的協助診斷與治療。目前有關頭髮生理的研究非常熱門,相信不久的將

來,對於促進生髮與防止落髮會有突破性的發展。

消基會建議:

主管機關
1. 經向衛生署查證後發現,該類商品不屬化妝品,目前並沒有法規可以管理,形成

    管理缺漏,衛生署應儘早列管該類商品。
2. 針對網路上販售的商品,應嚴格進行控管,為消費者把關。

業者
1. 廣告詞不應誇大,以免觸法。
2. 商品的包裝幾乎以英文標示,消費者無從知道內容並據以選擇,依商品標示法及

    消保法第24條規定,「中文標示不應簡略於原文標示」,業者應立即改正。

消費者

1. 如發現不正常落髮,應該詢求醫生意見,及早治療,以免毛囊壞死,治療困難。
2. 任何宣稱增髮的藥物一定要經由醫師處方取得,千萬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商品,

    以免傷身、傷財,又得不到效果。

引用:http://www.consumers.org.tw/unit412.aspx?id=513

 
<上一頁

下一頁>